贵州茅台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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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简称: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:600519 编号:临 2019-020
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公告
【白酒网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一、关联交易概述
为借助中国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(以下简称茅台集团)在渠道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,2013 年至 2018 年,经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,本公司每年按不超过上年年末净资产金额 5%的标准向茅台集团销售本公司产品。2019 年度,本公司遵循不超过 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 5%的标准,继续向茅台集团销售本公司产品。
二、关联方介绍
(一)关联方关系介绍
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》等相关规定,茅台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,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。
(二)关联方主要情况
公司名称:中国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住所: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外环东路东山巷 4 号
注册资本:100 亿元人民币
法定代表人:李保芳
公司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国有独资)
主要办公地点: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
主营业务: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(主营);酒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咨询与服务;包装材料、饮料的生产销售;餐饮、住宿、旅游、物流运输;进出口贸易业务;互联网产业;房地产开发及租赁、停车场管理;教育、卫生;生态农业。
三、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
(一)交易标的
茅台酒及系列酒
(二)交易的名称和类别
销售产品、商品
(三)交易内容
本公司向茅台集团销售茅台酒及系列酒。
(四)交易期限及金额
2019 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本公司 2018 年末净资产金额的 5%(56 亿元)。
(五)定价原则和依据
销售价格与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或定价原则相同。
(六)结算方式
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结算方式相同。
四、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
本项交易将进一步拓宽本公司产品销售渠道,有利于本公司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。
五、关联交易审议程序
(一)董事会审议情况
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》。由于涉及关联交易,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,三名关联董事(李保芳、李静仁、王焱)回避了表决,由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。
(二)独立董事事前认可
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《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》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。
(三)独立董事意见
公司独立董事对《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销售产品,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,有利于公司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。
公司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上海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及公司《章程》等规定,交易定价合理,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。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,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,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。我们同意该项议案。
(四)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
同意《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》,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
六、备查文件目录
(一)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;
(二)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独立意见;
(三)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;
(四)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。
特此公告
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19 年 8 月 1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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