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稽山绍兴酒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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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代码:601579 股票简称:会稽山 编号:临2018-031
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16年度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了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(原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“唐宋酒业”)100%股权。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公司与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先生签订了《关于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》。根据协议,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先生承诺,唐宋酒业2015年度、2016年度、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1,000万元。唐宋酒业若无法达到承诺业绩,则朱清尧先生应在下一个年度6月30日前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。
2017年度,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《关于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》(天健审〔2018〕962号),唐宋酒业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7,834,148.64元,小于承诺盈利数1,000万元,差额为2,165,851.36元,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指标。根据公司与唐宋酒业股权转让协议之业绩承诺条款的约定,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先生须对以上差额部分进行补偿,最迟于2018年6月30日前,以现金方式将2017年度利润承诺补偿款2,165,851.36元支付给公司。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《会稽山被收购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实现情况的公告》(编号:临018-012)。
截至2018年6月28日,公司已收到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先生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款2,165,851.36元。至此,朱清尧先生遵照协议约定,已经履行完毕其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。
特此公告。
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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