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2批次白酒检出禁用甜味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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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白酒网】4月4日,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3批次白酒不合格,其中2批次产品分别检出了不得使用的甜蜜素和三氯蔗糖。
通报显示,标称贵州省习水凯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基酒58%vol(2018/5/7,散装称重),检出国标规定不得检出的甜蜜素(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)0.0006g/kg。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老字号酿酒厂生产的大曲酱香原酒53%vol(散装称重),检出三氯蔗糖0.008g/kg,国标同样规定不得使用。
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解释称,甜蜜素是一种人工合成甜味剂,国标规定不允许在白酒中使用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不严、计量不准确致其超量,或是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。而造成三氯蔗糖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所用原辅料把关不严带入、生产过程控制不当,或生产单位调节食品口感超范围使用。
此外,标称贵州茅台镇大福酒业(集团)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年大福酒(酱香型白酒)53%vol(500mL/瓶,2018/8/8),酒精度检出值为50.4%vol,比国标最低限值低1.6vol。
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解释称,酒精度不达标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,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;也可能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,故意标高酒精度,以提高销售价格,欺骗消费者;同时不排除企业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,检验结果出现偏差,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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